发布时间:2023-12-13 作者:admin 阅读量:
撰文 | 张浩东、冯雨霆
出品 | 支付百科
近日,「支付百科」注意到,黑龙江银保监局连发多张罚单,其中四张与中信银行有关。四张罚单指向中信银行员工非法挪用客户资金问题。四人皆因审查不力,未及时发现问题而受罚。
01
利用理财POS机作案
「支付百科」注意到,四张罚单中有两位支行负责人,分别因理财POS机管理不力和贷款“三查”未尽职被罚款30万元,另外两位员工也因同样原因予以警告。
理财POS机是指设立在银行网点中的专用POS机,可以免手续费跨行划转以购买银行理财产品。通常情况下,银行理财POS机由在职支行行长进行监管,有专员负责使用管理,因此通常理财POS机出现问题,相关负责人会受到严厉处罚,甚至终身禁业。
理财POS机由于仅可购买银行理财产品,相对安全的属性使得银行常常疏于管理,甚至出现理财POS机被员工外带的情况。如无法及时察觉,可能会导致出现重大风险。此外,由于理财POS机始终有专人管理,因此能接触理财POS机,或是将POS机外带的员工通常为银行老员工。
在以往的案件中,也曾出现过银行员工趁客户不注意,更换POS机,或通过POS转账将客户资金转入自己账户中的案件,但显然并未引起银行网点对理财POS机的重视。
在2021年吉林发生的银行员工侵占客户资金案中,哈尔滨银保监会将该行多名负责人采取终身禁业处理。相比之下,黑龙江银保监局对该案件中的相关负责人处罚力度较轻。
实际上,我国刑法对于员工侵犯单位或用户资金有明确的规定,利用职务之便侵犯单位财产,处三年以下或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数额特别巨大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该案涉案员工侵犯客户资金的行为无疑踩踏了法律底线,将面对法律制裁。
02
挪用资金案件频发原因
银行员工挪用客户资金的问题,暴露出了银行内部的管理漏洞。以该案件为例,银行员工在取得客户信任后,违规使用理财POS机,银行支行行长、副行长等高层管理人员,如无法在阻断风险发挥作用,会导致即使出现重大案件,银行也很难在第一时间察觉。
而由于理财投资,通常客户储存时间较长等特点,即使案发银行也难以发现问题所在。因此理财业务也成为近年来,挪用客户资金和违规划转客户资金的重灾区。
之前「支付百科」曾报道过,邮储银行某支行行长挪用客户资金案件中,客户购买的理财产品存储时间长达十几年,银行和客户的信息互通性主要由客户经理完成,因此银行和客户双方都未发现资金被盗取。
事实上,在监管政策上,各部门已对银行员工挪用客户资金的问题多次表态。如银保监会发布的《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商业银行法》都有规定,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挪用、侵占本行或顾客资金,对此刑法也有相关约束。
但银行员工侵犯用户资金问题,仍难以彻底解决。尤其是一些街道支行和地方小网点,部分员工工作年限长,对新增加的条例不熟悉,导致依旧违法违规操作,甚至出现违法仍不知错在何处。对此,银行应加强对理财业务的管理和员工的培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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